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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7/09/02 10:10  点击:[]

陕教保办〔2017〕20号

2017-08-28 09:08:53  来源:信息与学校保障工作处   浏览次数:315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厅属单位: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网信发〔2017〕20号)要求,现就开展陕西省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8日至9月24日。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重点内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网络强国战略思想,深入宣传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国家网络安全顶层设计、法规制度、技术创新、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宣传教育、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深入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依法办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的良好氛围;
     (三)编制发放宣传教育材料,推动媒体、企业、社会团体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普及工作。通过举办展览、论坛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及报刊、电视台、网站等传播渠道,发动全民广泛参与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四、活动方式
     各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不同的对象有选择地组织开展活动。结合社会热点和百姓民生,进一步创新活动和宣传形式,加强交互性、体验性、趣味性,重点策划和组织系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一) 组织宣传活动。各单位可通过邀请网络安全方面的专家,组织网络安全知识专题讲座,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各单位门户网站上应开辟网络安全宣传专栏,发布网络安全有关知识;张贴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宣传条幅、宣传海报等。
     (二) 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对机房设备和网站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对办公用计算机进行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涉密文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乎规范。
     (三) 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将会在宣传周活动期间指导全省各中小学校、中职院校和高校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各学校应不定期组织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或防护技能,参观网络安全设施等。
     (四) 开展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本届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由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主办,各高校以“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网络素养”为主题,开展陕西省第二届“网安启明星”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竞赛在全省所有高校(含驻地军校)在校大学生中开展。初赛各高校自行组织;复赛在9月上旬,选择四所高校作为复赛点,每个赛点选出3支代表队,共12支队伍进入决赛;决赛在9月22日举行。
     (五) 举办网络安全征文活动。各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各有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参与由陕西省委网信办组织开展的“网聚安全”(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有奖征文活动。征文时间:即日起至9月5日,征文包括文章类、公益广告类、微视频类。获奖作品将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各类电子屏和网站上刊载、展播、推送。
     (六) 陕西省“网络法治进校园”高校普法宣传活动。9月21日,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陕西省教育厅举办陕西省“网络法治进校园”高校普法宣传员培训班。组织全省高校法治宣传负责人和网络安全负责人开展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围绕文明上网、依法上网、依法办网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培养各高校网络法律法规宣传辅导员,为下一阶段开展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推进“网络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提供师资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前谋划。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提前谋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办好网络安全宣传周。
     (二)突出实效,形成声势。活动期间统一使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标识,突出宣传周主题和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和各类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普及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提升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三)做好总结,表彰先进。宣传周结束后,我厅将评选一批优秀作品报省委网信办。省委网信办将集中表彰和奖励一批网络安全先进典型和作品。各地各单位要做好网络安全宣传周的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于9月24日(星期日)前报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请各市(区)地各单位确定一名宣传周活动联络人,于9月10日(星期日)前将联络人名单、联系方式以及本地本单位宣传周活动方案报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张劲萌 关 为
     联系电话:029—88668870  88668871
     知识竞赛联系人:李 婷
     联系电话:029—88668695
     报送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108室网络中心(邮编:710061)
     附件:陕西省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聚安全”有奖征文活动公告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附件
陕西省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网聚安全”有奖征文活动公告
     “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将于9月中旬举办。为深入学习宣传《网络安全法》,让公众更好地理解网络安全,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特向社会各界征集网络安全宣传作品。
     一、征集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二、活动组织
     由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西部网承办。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9月5日(截稿时间)。
     四、作品范围及要求
     (一)文章类(含理论文章、网评文章、微博、宣传标语等)。文章题材为通讯、短篇小说、议论文、记叙文、网评等。内容以“我身边的网络安全”为素材,反映社会关切,贴近生活,宣传普及网络安全风险知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文字要求简练、生动,具有一定的感染力,篇幅在2000字以内;宣传标语控制在30字以内。
     (二)公益广告类(含漫画、H5、平面设计)。作品应具有较强的构成形式,创意独特,画面清晰流畅,色彩简洁大方,寓意贴切,主题鲜明,给人以深刻印象且应用性强。每件参赛作品需附简要的创意说明(200字以内)。图片要求: JPG格式,尺寸:297mm×210mm(A4尺寸),分辨率:300dpi。短片、H5时长控制在5秒—30秒。
     (三)微视频类(含专题短片、微电影等)。作品应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可观赏性,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因素,不能与《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和品牌标志,禁止企业产品宣传。微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五、投稿方式
     填写《陕西省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聚安全”有奖征文作品登记表》;通过征集邮箱:1749563241@qq.com,一并将作品、报名表发送至宣传周活动办公室。
     六、奖励办法
     参赛作品由宣传周活动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布。奖项设置如下(所有奖项宁缺毋滥)。
     1.文章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优秀作品奖若干名。奖励50—1000元精美礼品一份。
     2.公益广告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作品奖若干名。奖励50—1000元精美礼品一份。
     3.微视频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作品奖若干名。奖励200—3000元精美礼品一份。
     七、有关说明
     1. 来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展示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2. 所有入选作品的版权均归作品征集机构所有,参选作品可以被作品征集机构通过任何宣传形式进行改编、推广和传播。
     3.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4.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陕西省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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